一、業(yè)務名稱:新生兒落戶
二、服務對象(范圍):新生兒父母為河北省人才服務中心中山派出所集體戶人員且檔案在省人才中心存放
三、所需證件及材料
1.出生醫(yī)學證明原件(注:接生機構名稱必須與簽證機構的公章名稱一致,如不一致需相關機構開具證明);
2.夫妻雙方結婚證原件;
3.夫妻雙方戶口頁原件,如有一方為部隊人員需出示軍官證;
4.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
注:(1)如有一方戶口屬于家庭戶口,新生兒需隨家庭戶口落戶;
(2)中山所戶籍地址為石家莊市橋西區(qū)裕華西路9號的,如果小孩出生超過一年的需要準備以上所有原件及復印件,須出具醫(yī)院產程記錄證明并加蓋醫(yī)院紅章和騎縫章,需填寫疑難戶口落戶核準表及父母雙方寫申請;
(3)中山所(省人才)戶籍地址為石家莊市橋西區(qū)裕華西路9號付1號、付3號的,小孩出生超過五年的須出具醫(yī)院產程記錄證明并加蓋醫(yī)院紅章和騎縫章,需填寫疑難戶口落戶核準表及父母雙方寫申請;
(4)有一方在部隊,結婚證或者出生醫(yī)學證明登記證件號為軍官號的,需部隊出具軍官證和身份證是同一個人證件的證明信;
(5)如有一方為少數民族的,需監(jiān)護人雙方代寫新生兒民族申請。
四、辦事流程及注意事項
1、攜帶上述材料到省人才中心二樓戶籍窗口審核材料,材料合格后,中山派出所由省人才中心工作人員定期送至派出所辦理;中山市局(省人才)由監(jiān)護人送至石家莊市公安局辦理。
2、新生兒戶口屬于石家莊市集體戶,與父母不體現親屬關系,戶口由省人才中心統(tǒng)一管理,并為落戶人員辦理借用,遷出等服務項目。
五、結果告知方式及時間
市局戶政大廳和派出所受理時間:1-12月(周一至周六),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及河北省公安廳戶籍數據庫停網除外。